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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郑风·羔裘

时间:2024-04-29

诗经·国风·郑风·羔裘

羔裘

朝代:先秦

原文: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注释:

1、羔裘:《集传》:“羔裘,大夫服也。如濡:润泽也。洵,信。直,顺。侯,美也。”

2、舍:《郑笺》:“舍,犹处也。是子处命不变,谓死守善道、见危授命之军。”

3、渝:变。

4、豹饰:《毛传》:“豹饰,缘以豹皮也。”

5、司直:负责察人过失的官吏。闻一多《风诗类钞》:“司直,主正人过失之官。”

6、晏(燕yàn):鲜盛貌。

7、三英:羔裘上的三行缨饰。

8、粲:色彩艳丽。

9、彦:美士。《毛传》:“彦,士之美称。”

译文:

羔羊皮袍像油似地光润,他的为人既正直又美好。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啊,豁出生命也要保持节操。

羔羊皮袍的袖口装饰豹皮,他的为人既威武又有毅力。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啊,国家的司直能够主持正义。

羔羊皮袍既光洁又鲜艳,三道豹皮装饰得真漂亮。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啊,称得上是国家的真贤良。[1]

诗经故事

郑庄公死后,留下了三个公子,个个都有可能成为庄公的继承人,这下祭仲就抖开了。

祭仲是庄公的宠臣,曾出使卫国为庄公迎娶回了邓女,生下了太子忽,庄公一死,祭仲就立太子忽为国君,这就是昭公。庄公还有两个儿子,一个是突,还有一个是子亹(wěi)。

那突的母亲是宋国人,宋庄公听说祭仲现在在郑国很厉害的,想立谁为国君就立谁,就带信去请祭仲带着突到宋国去喝酒,言辞相当的恭敬,说是结识结识老亲,祭仲一高兴,没多想就和突一块去了;这一去酒倒是喝了一杯,可第二杯刚端起,宋庄公就翻脸了,逮了祭仲,还抓了突;宋庄公对祭仲说:“我宋国把女子嫁与郑国就是想和郑国世代友好,郑也应该考虑我们的想法嘛,应该立突为国君才能保证宋郑两国的世代友好。你若不想法立突为国君,那就只能死在宋了,反正两国不能长期友好,留你们这些能人对我宋国也是祸害。”

祭仲一听就怕了,哆嗦着满口的.应承下来,宋庄公就让他发誓,并派兵给他,让他先回郑国去除掉忽,再带着赎金来接突回国,祭仲也就答应照办了。

忽听说了祭仲带着宋兵回来要对行他不利,吓得赶快跑到卫国去了,突回国当上了国君,就是厉公。

大夫祭仲就过的很舒坦,每天穿着鲜光的皮裘,出入庙堂之上,挥三指四,么五喝六,郑国人就作诗表扬他了。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也。

祭仲一威风,那郑厉公就难受,难受了一阵后就找来了祭仲的女婿雍纠说话:“纠,你的外父大人现在很威风哦,想不想和他一个样啊?”“呵呵,我那有他的本事大啊!”“哎,只要你肯干,那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那倒也是的。”“可一个国家里像这样的大臣只能有一个呢,等他老了我让你干,怎样?”“嘿嘿,怕我还没他活的长呢。”“呵呵,那倒也是的。”就这样三天两头的接触下去,那纠让厉公煽得兴起,终于答应了要把祭仲除去。

可纠是很爱他的媳妇的,喝上几盅酒后啥话都跑回家去对媳妇子说;下午厉公刚和他把事说妥,晚上他就仗着酒劲把累他睡不着觉的心事和媳妇说了;他一说过后就睡着了,可轮着他的媳妇睡不着了,这媳妇一睡不着就去找她妈妈,问:“母亲,丈夫和父亲那个更重要一些。”老太婆答道:“父亲只有一个呢,丈夫嘛,是个男人就能做丈夫的。”媳妇一听有理,就一五一十的把纠说的话对老太婆说了。这一说,纠在梦中就被人抬到街面上砍了头,厉公气得大骂:“啥事都听老婆的,真是该死的。”说归说,但还是惹不起祭仲的,只好躲到了边境小城栎去了。

祭仲看厉公跑了,就又迎回了昭公当国君,宋国也派了一些兵到栎把厉公保护起来。

昭公行猎时,带着高渠弥一道;高渠弥当年在庄公手下是受重用的,可当太子的昭公很厌恶他,多次向庄公进言说高渠弥不可用,庄公是没听太子的。现在高渠弥跟着昭公去打猎,心里是七上八下的,老担心着昭公找一个借口就砍了自已的脑瓜,没办法,他就从昭公的身后发了一箭,把昭公射死在野地。

昭公死了,祭仲是不愁的,反正庄公的儿子多,死了一个,再立一个就是,叫个公封全号什么的也够麻烦了,也就全都免了吧,顺便就把子亹拖出来立为了国君。祭仲还是当着他那个很是威风的大夫。

鉴赏:

《羔裘》一诗的主旨,《毛诗序》曰: “大夫以道去其君也。国小而迫,君不用道。好洁其衣服,逍遥游燕,而不能自强于政治,故作是诗也。”验之于诗,庶几可信。桧为周初分封于溱洧之间的一个小国,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北,平王东迁后不久,即被郑武公所灭。从诗意推测,此诗当为桧国大臣因桧君治国不以其道被迫离去后所作。

全诗共分三章,章四句。

诗首章“羔裘逍遥,狐裘以朝”两句看似叙述国君服饰,但言语间充满感情色彩。钱澄之分析说: “《论语》:狐貉之厚以居。则狐裘燕服也。逍遥而以羔裘,则法服为逍遥之具矣。视朝而以狐裘,是临御为亵媟之场矣。先言逍遥,后言以朝,是以逍遥为急务,而视朝在所缓矣。”(《田间诗学》)这段分析为我们更深一层地理解诗旨提供了门径。即便是大国之君,身处盛世,不以仪礼视朝,不以国事为务,犹为不可,更何况当时桧国 “国小而迫”,周边大国正虎视眈眈,存亡生死危在旦夕,处境如此而不自知,怎能不让人心存焦虑?“岂不尔思,劳心忉忉”,这是身处末世的臣子深切而无奈的心痛感觉。

第二章诗意与第一章相同,但在回环往复中更让人感受到诗作者对国之将亡而桧君仍以逍遥游宴为急务的昏庸行为的幽远绵长之恨。

诗末章一改平铺直叙的路子,选取羔裘在日光照耀下柔润发亮犹如膏脂的细节性情景,扩展了读者的视觉感受空间,使诗人的心理感受有了感染读者的物象基础。在通常情况下,面对如此纯净而富有光泽的羔裘,人们会赞叹它的雍容华美和富丽堂皇之气,但在诗人为我们提供的独特的情景上下文中,如膏脂一样在日光下熠熠发亮的羔裘是这样的刺眼,令人过目之后便难以忘怀,这难以忘怀之中又无法抹去那份为国之将亡而产生的忧愤之情。“岂不尔思,中心是悼”,不为你费尽思虑,怎么会离君而去心中却时时闪现那如脂羔裘呢?思君便是思国,作为国之大夫,无法选择国之君主,只能“以道去其君”,但身可离去,思绪却无法一刀两断,这便是整首诗充满“劳心忉忉”、“我心忧伤”、“中心是悼”层层推进式的忧伤和愁苦的历史原因。

全诗没有风诗中常用的比兴手法,叙事也显得急切且繁复,但从这近乎祥林嫂式的絮叨中确实可以感受出诗作者的深切思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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